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以及《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联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4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0月27日公司正式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承担港区330平方公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域的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2019年6月27日,取得国家能源局河南能源监管办公室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成为配电网运营公司。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配电网运营、综合能源服务、能源数据运营、电力产业发展和电力科学技术研究、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

兴港电力本着“做受尊重的电力运营商”愿景,践行“兴电力  心服务”理念,全力承担社会保底供电责任,降低航空港区工商企业运营成本,为广大电力用户提供专业、优质、差异化的电力服务和产品,有力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